敬啟者,您好:
我們是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,冒昧來函是想請您們幫忙動員連署十八個環團在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上的一個重要提案。
雖然貴組織工作重點不見得在於環境保護,但這提案對於這個國家社會乃至於個人都有長遠助益,希望您們能舉手之勞幫個忙,。
我們在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的提案是要求「焚化爐不得享有促參獎勵」(全稱是:焚化爐等不符循環經濟之末端處理設施,不該享有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》的獎勵措施。)該提案重點不在於焚化爐該不該存在,而在於:
- 國家的錢應該用來鼓勵對環境友善的行為(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),而不是鼓勵垃圾焚化這種不利於環境生態的行為;否則等同鼓勵製造垃圾、鼓勵破壞資源、鼓勵線性經濟、鼓勵排放污染與排碳,同時還使國庫大失血,排擠其他公共利益(比如貴組織所努力的層面)所需經費。
- 焚化爐興建營運所需成本,應由污染者(垃圾產生者)付費,國家不該透過促參法給予五年免稅等稅賦減免及補貼。
目前主管廢棄物政策的環境部,讓各級政府得適用促參法(財政部主管法律)鼓勵焚化爐設置營運,讓BOO/BOT焚化爐業者得享五年免稅上億及其他賦稅減免與補貼。其中光是五年免稅額,就比環境部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動源頭減量的經費還要高,造成如下圖所示的荒謬現象。 |